从上海微电子突破90nm光刻机技术加速芯片产业链自主化,到隆基氢能电解槽技术使制氢成本降至10元/标方、推动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 ,再到DeepSeek通过开源战略重塑全球AI产业生态……源于科技 、落于产业,中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崛起,呈现出从技术突破到产业重构的加速立体跃迁态势 。
对于这样的态势 ,中央已有部署。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这意味着 ,未来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目标要瞄准促进技术领域的革命性进展、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产业的深度转型与升级,并以此催生新兴产业 、新型商业模式以及新的发展动力 。这不仅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方向和使命 ,即能够通过机制深度改革,实现金融运行与金融治理的共同提升,实现资金链与创新、产业链以及人才链的深度整合。
客观上看,尽管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新质生产力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 ,但仍面临诸多挑战,金融领域尚需解决一系列结构性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仍然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成本高昂、融资渠道有限 ,以及直接融资在整体融资结构中所占比例偏低 。此外,创新型企业在债券市场中的融资活动受到限制,信息披露体系尚待完善 ,金融产品种类不够多样化,长期资本投入不足,民间资本的参与度有限 ,以及金融行业的国际化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共同作用,导致金融资本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不足,阻碍了“产业—学术—研究—企业”之间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的有效运作 ,并对“科技—资本—产业”的正向循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未来,金融行业应将提高金融运作效率与增强金融行业治理能力相结合,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以支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对此 ,应从顶层设计与政策制定 、市场机制优化和企业创新实践等多个层面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特别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
顶层设计是完善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政策框架的关键。目前,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金融法已列入立法日程,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未来,随着金融法的制定围绕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深化央地协同监管机制改革等内容展开 ,完善的法律体系将为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除了加快推动金融法的立法进程,未来还应进一步强化法治引导下的政策协同:政府应制定长期的科技发展战略,通过研发补贴 、税收减免和创新奖励等政策 ,激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增加研发投入。
企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微观主体,其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 ,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 。因此,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不仅要关注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创新需求 ,更要为民营经济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助力其在科技创新中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挥更大作用。对此 ,市场机制方面,丰富金融供给支持科创融资是重要一环,而针对夯实新质生产力微观基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改革尤为重要。
未来 ,应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平衡优化中,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供给的形态、渠道:
首先,创新我国间接融资体系 ,持续丰富银行信贷产品矩阵 。差异化设计信贷模式以匹配企业发展,强化信用担保,提升科技企业授信 ,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库,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与抵质押品管理。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如科创贷、研发贷 。明确投贷业务标准 ,推动投贷联动普及,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长期权益产品,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其次 ,加快培育积极活跃的创投市场,提高资本包容性。加强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优化考核标准 ,提高对科技型项目包容度,建立政府基金与产业资本投资项目共享平台,促进政府与产业协同 。同时 ,完善风险投资“募投管退 ”制度设计,针对不同类别投资机构进行差异化监管,分类制定短、中 、长期资金规划 ,加大税收优惠,激励投早、投小、投长期 、投硬科技。
同时,加大力度发展科创债。适当放松对科创债纳入带息负债考核管制以及对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营收 、市场占比等的过度要求,建立科创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推动债券市场标准统一,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市场地位平等。鼓励在科创板试点科创类债券创新品种,进一步放松科创类REITs等产品发行条件 ,降低发行成本 。完善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尤其是加强对资金流向、企业经营情况的披露,推动优质科创债做市交易。
此外 ,完善科创资本生态,壮大耐心资本。深化发行承销制度改革,完善科技企业认定标准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推进交易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 、银行理财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扩容外资互联互通机制 ,扩大交易产品范围,促进双向交流。健全强制退市标准,优化退市流程环节,畅通企业退市的后续融资通道 ,促进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良性市场生态加速实现 。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是每一个层面的单方面发力 ,而是一项需要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层面系统性推进的全局工程。从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到中观层面的市场机制优化,再到微观层面的企业创新实践 ,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 、不能落后。其中,顶层设计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宏观框架,包括国家层面的科技政策、法律法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方向和动力 ,确保了科技创新活动能够在一个稳定和可预测的环境中进行。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构成的中观层面市场运行机制,则构成了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中坚力量。资本市场通过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助力其快速成长和扩张;金融机构则通过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 ,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多样化金融需求;金融产品如风险投资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为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这些市场运行机制协同作用,不仅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还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微观主体,其金融治理实践则直接影响着创新的成效,包括所有权结构、公司治理、薪酬计划等。这些因素决定了企业如何配置资源 、激励员工、管理风险以及如何将科技创新转化为商业成功。
同时 ,我们也要认识到,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 。在这个过程中 ,需要政策制定者、金融机构 、企业和投资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政策制定者需要通过顶层设计,为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 ,提升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企业需要通过优化内部治理和资源配置,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投资者则需要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为科技创新提供耐心资本。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必须在支持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既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召唤 ,也是实现金融强国使命的必然路径。我们相信,牢牢守住“发展”这个核心不动摇,坚守“科技创新 ”服务使命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协同发力,中国金融定能支持实体经济扎实完成科技创新“无人区”的探路与产业升级的“深水区”的破冰。
(作者田轩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