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联通支付被罚118.85万元: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处罚款118.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徐某祺(时任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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